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必须要开听证会吗?
听证会并非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必经程序。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检察院办理拟不起诉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并非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必经程序。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检察院办理拟不起诉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山东临沂市兰山区一起交通肇事案入选。好心搭载同村邻居却引发意外,驾驶人杨某某负全责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这一处理引发广泛关注。
微信公众平台的蓬勃发展为学术成果的传播扩展了渠道,使阅读更便捷。《中国检察官》公众号推出【思·享】专栏,聚焦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热点、难点问题,从不同角度精选各公众号优质论文组成专题,分享精粹,碰撞观点。
“叔叔,我看阿姨已经把您房子北边的树都修剪过了是伐,现在情况怎么样?”“对对对,最近他们又把树修剪过了,没有高过围墙啦。没想到案子办好了你们还一直关心我们的事。”“我们也希望你们两家能和气相处,远亲不如近邻呀!”9月7日,崇明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君为此前调解的一起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每一个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都是至高的荣誉,也是最丰厚的回报。每个无罪案件的办理过程都充满了曲折与坎坷,有成功的喜悦,更有失败的愤懑。每当工作疲惫、感到无助时,回顾一下以往的案例,或多或少能成为一种鼓励和动力,激励自己奋勇前行。
最近,我代理的于翔(化名)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过和华东M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反复沟通,递交多份法律意见书,检察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口,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晚,潍坊市融媒体中心大型融媒体访谈节目《法治红绿灯》播出《附条件不起诉 助力迷途少年“重启”人生》。
案情简介:杨范因涉嫌容留卖淫被刑事拘留,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介入辩护,仅用37天成功取保候审,并通过多轮沟通和法律论证,最终促成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非法行医罪的“正犯”,指的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人。根据司法实践,这包括: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的人;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人;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行医的人;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人;以及家